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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旗小说 > 诡异典当师:我的当品皆为神话 > 第16章 屑妖精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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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乌黑的海面上,蜃海冥夜号乘风破浪。

    黑暗版块的海,从来都跟平静无关。

    季末等人正在船舱内。

    甲板上只有发条苹果和邪翼猎手。

    她把自己改造成海盗船长的模样,站在舵盘后面,尽情过足瘾。

    邪翼猎手假扮她的鹦鹉。

    虽然邪翼看起来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,但她似乎不能违背发条苹果。

    季末和诺诺,阿金在船舱里。

    他把【梦魇旅行箱】放在地上,打开来。

    没有反应。

    在船上,不能连接四季号当铺的样子呢。

    好吧,看来海上分店不大现实,就看龙山分店能不能顺利开张了。

    咔嚓咔嚓。

    诺诺一边看触手怪男孩的漫画,一边吃薯片。

    薯片的碎渣掉的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“唔嗯嗯,这个漫画越来越不好看。”

    “翻来覆去都是那老的套路,体位也是一成不变的。”

    咔嚓咔嚓。

    “就不能来点喜闻乐见的吗?咋了?是被审核了?”

    诺诺嘟嘟囔囔。

    阿金在旁边,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大腿正在啃。

    这是岸上某个倒霉的巨魔的。

    季末走过来。

    “诺诺,说真的,你为什么非要跟我们去龙山,你有什么企图?”

    诺诺抬起头,那张盛世美颜,马上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寡人,人家,那个,想待在心爱的炮灰,不是,心爱的男人身边,有什么不对的吗~?”

    她故意用夹子音说话,季末恶心的都快吐了。

    唯独就是她。

    不夸张的说,就算是酒馆的猪小姐跟他告白,季末可能还能有几分动容,关键是在血肉巷像猪小姐那样能提供好喝的美酒,又能始终温柔以待的,真的不多了。

    但唯独这只妖精王。

    别看从审美的角度来看,她太符合人类的胃口。

    如果她出现季末前世的世界,那什么大咪咪,热爸之类的,就只配给她倒洗脚水。

    可关键是,这家伙除了长相,哦,还有声音,根本就是一无是处。

    把她当成女人,那对其他所有雌性生物都是一种侮辱。

    季末深沉的盯着诺诺看了半天。

    “死相,不要这么看人家嘛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季末猛的灌了一口酒,然后转身往外走。

    “喂,季末,干嘛啊!去哪儿?”

    “对着大海吐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反正这家伙是肯定不会说实话的。

    诺诺虽然是个屑,但她的智商也不是盖的。

    苹果说过,诺诺可以算得上是另一个领域的“终焉的秘医”。

    妖精一族作为被神嫌弃的一族,能诞生诺诺这样的天才,简直就是奇迹。

    按理说,这就是个玛丽苏女主角。

    可问题,从没听说哪个玛丽苏女主角性格有她这么恶劣的。

    “吼吼吼!邪翼鹦鹉,我看见船了!”

    “苹果主人,我也看见了,我们该怎么做?”

    “不对不对,邪翼,你是鹦鹉,你要重复我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看见船了!看见船了!”

    邪翼猎手拼命拍打着手臂。

    然后,跟季末四目相对,明显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虽然浑身缠着绷带,但季末莫名觉得好像看见她晕染上粉红的肌肤了。

    真是,只有跟苹果在一起的时候,邪翼才会表现出这些正常的反应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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